【暴動罪成】涉於屯門兆康站破壞設施 3男女暴動罪成候判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12/07 20: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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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於屯門兆康站破壞設施,3男女暴動罪成候判。(資料圖片)

2019年10月有示威者破壞屯門兆康西鐵站及輕鐵站設施,3男女早前於區域法院否認暴動罪,今(7日)被裁定罪成。法官於書面裁決書指,各人當時在暴動核心範圍附近出現,這絕非「路經此地」,從他們的裝束及管有的裝備可見,他們均屬知情及蓄意留守的人士,是有備而來。3名被告還押至下周三(14日)判刑。
 
被告為雷呈昊(19歲,男學生)、黃健進(33歲,電訊銷售員)及陳朗婷(22歲,女學生),同被控於2019年10月7日在屯門港鐵及輕鐵兆康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一起,參與暴動。

法官於書面裁決書指,當晚約9時半起,有10多名黑衣人在屯門兆康西鐵站1樓平台聚集,有人手持棍狀物體、戴面罩,亦有人破壞閉路電視及指示牌。其後約280人從西鐵站前往輕鐵站,有人在輕鐵站不同位置破壞輕鐵站的設施,如用硬物擊打月台的電子顯示屏、閘機等,亦有人用雜物堵塞輕鐵路軌。

法官指,各被告當時在暴動核心範圍附近出現,這絕非「路經此地」。從各被告的裝束及管有的裝備可見,他們均屬知情及蓄意留守的人士,是有備而來。
 
法官又指,無論是在西鐵站的平台、西鐵站大樓內的人、在輕鐵站附近的人,不會不知道當時當地正在發生暴動。無辜的途人不會戴口罩或面巾,不會管有示威裝備,更不會見到警員而害怕。法官指,涉案片段亦拍到現場無辜的途人,均在衣著、行徑、與在場人的互動等,與示威者有強烈對比。

法官考慮到各被告被截停前的一刻均身穿深色衣物,以及管有過濾器、眼罩或護目鏡等裝備,遂裁定3名被告暴動罪成,還押至下周三(14日)判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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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